[摘要]新交規 車輛超速罰款及扣分標準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旅游客車、公路運營載客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車超過限定時速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的,處500元罰款,每多超5公里,加處200元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二、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公安部2012年12月修訂發布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調整了多項交通違章的扣分分值。對新交規,互聯網上有8個說法流傳廣泛。經求證,這8個傳言都存在誤讀:
打手機
傳言一行駛途中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權威解讀:駕駛機動車時應當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時發現和處置路面出現的狀況。而接打電話會分散駕駛人的注意力,影響發現和判斷、處置能力。
對此,123號令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
抽煙
傳言二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權威解讀:這一傳言是嚴重誤讀,123號令根本沒有相關規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關于行駛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規定。
遮擋
傳言三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權威解讀:公安部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123號令規定,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由原來的一次記6分提高至一次記12分。
闖紅燈
傳言四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權威解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同時予以記分。
為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有效警示駕駛人,公安部123號令規定,對違反交通信號的駕駛人的記分分值,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
酒駕
傳言五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權威解讀:酒駕分飲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飲酒后駕駛為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駕駛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123號令作出了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的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或非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
同時規定,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安全帶
傳言六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權威解讀:當汽車高速行駛遇到意外情況緊急制動時,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以將駕駛人和乘客束縛在座椅上,避免或減輕碰撞傷害。
為督促駕駛人使用安全帶,規定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傳言七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權威解讀:123號令根本沒有相關規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
超速
傳言八超速駕駛,記6分
權威解讀:公安部123號令對超速駕駛制定了嚴格的記分規定。
一是超速駕駛一次記12分的情形有: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記6分的情形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三是一次記3分的情形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銷分
傳言九一本駕照最多只能為3輛車銷分
2013年5月,公安部已經實行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一輛車最多只能接受3個駕駛本處理違法行為,一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找人背分的行為受到限制。據悉,公安部此次未像往常推出新舉措后進行宣傳并解讀。針對有媒體報道“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為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核查程序。歡迎關心交通管理的廣大群眾通過新浪微博“交通安全微發布”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共創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